为深入学习、精准把握和主动适应新《公司法》,推进集团依法治企、合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,3月4日,集团召开新《公司法》专题培训会。受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洪耀星委托,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经理杨志强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,集团领导参加培训。
培训邀请上海段和段(昆明)律师事务所张行肖律师以《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国有企业治理》为题,从新公司法与老公司法的对比、新公司法的亮点解读、新公司法对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及息息相关的问题等4个方面进行全面解读,对在新《公司法》的颁布和实施下,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,规范公司治理结构,保护股东权益,推动集团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
会议指出,修订公司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促进国有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,也是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。新《公司法》体现国家对公司治理的更高要求和对市场主体的更严格监管,对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组织结构设置及其职责,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。
会议要求,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理解新《公司法》对深化国企改革、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意义,持续开展好新《公司法》的学习,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思维及法治素养。二是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,将新法的精神和内涵融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活动中去,把新《公司法》的新规定新要求,转化为集团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。三是要着力提升治理能力,以学习贯彻落实好新《公司法》为契机,不断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,切实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,助力集团健康发展、创新发展、高质量发展。
本次培训以“现场+视频”方式召开,设立主会场和分会场,集团总部全体人员,所属单位班子成员、相关部门人员参训。